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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港話事】“記者”騎劫警方記者會 香港到底失去了什麼?
作者:阿拉蕾   來源:識港網    2019-10-30 18:25
如果記者和攝影師認為自己受到不公正對待,應向相關部門舉證投訴。但如果利用“新聞自由”特權阻礙警方執法,不配合警方核查,掩護暴力示威者應另當別論,現實是此種濫用新聞自由情況比比皆是。宣稱“新聞自由”的媒體工作者們,齊齊將鏡頭對準舉槍警員,時刻譴責警方“濫權”,卻無報導示威者對公共設施的破壞、對不同政見人士的“私了”、市民對暴力行為的譴責及警員被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燒傷等。
(文章配圖:小九九)

28日下午,警方舉行記者會,一名女“記者”在記者會中突然打斷警方發言,宣讀抗議聲明,稱警方多次在示威現場以發射胡椒噴劑及以強光照射妨礙記者採訪,還用強光照射警方代表,記者會一度暫停,而後重新召開的記者會也多次被多間報章的記者打斷,雙方再現爭論,場面混亂且充滿火藥味。該名女“記者”隨後被證實並未進行登記,持有記協發放的證件強闖警方記者會,但並無所屬媒體發出的記者證。顯然,該名女“記者”意圖將警方記者會“私有化”,騎劫警方記者會成個人的示威場合。

翻查資料發現,警方於8月舉辦例行記者會開始,類似場面已經見慣不怪,在場記者多次打斷警方發言,逼迫警方給出他們“滿意”的回答,也多次提出警方妨礙“新聞自由”。警方十分重視與傳媒的溝通問題,成立傳媒聯絡隊,開設傳媒相關課程對警員進行培訓,希望通過與傳媒溝通改善關係。然而,現實情況並不樂觀,傳媒工作者專向警方發難,每一場示威結束後都會譴責警方針對傳媒工作者,妨礙新聞自由。

如果記者和攝影師認為自己受到不公正對待,應向相關部門舉證投訴。但如果利用“新聞自由”特權阻礙警方執法,不配合警方核查,掩護暴力示威者應另當別論,現實是此種濫用新聞自由情況比比皆是。宣稱“新聞自由”的媒體工作者們,齊齊將鏡頭對準舉槍警員,時刻譴責警方“濫權”,卻無報導示威者對公共設施的破壞、對不同政見人士的“私了”、市民對暴力行為的譴責及警員被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燒傷等。

對比西班牙加泰羅尼亞示威報導,可見香港媒體的“專業”水準。西方媒體工作者沒有譴責警方使用不低於香港警方清場的武力手段,沒有像監察香港警員一樣監察西班牙警方,沒有鼓吹違法暴力行為,在示威現場沒有站在警員與示威者中間,沒有阻礙警員執法。香港部分媒體完全站在暴力示威者角度,成為標籤矛盾體,聲稱公義卻用滿帶偏見的即時新聞引導市民,將香港複雜的深層的結構性問題簡單化、標籤化為內地與香港矛盾、警民矛盾。

香港媒體引導社會標籤化思考,令示威者及部分市民陷入癱瘓政府、瓦解警隊、實施雙普選、“港獨”就能解決香港一切問題的邏輯怪圈。政府和各界有心人士都呼籲要通過溝通解決分歧,政府也組織開展市民對話,但為何社會仍然嚴重對立?示威者將一切都以“黃”“藍”來區分,將違法犯罪行為合理化為對抗 “藍”的政治立場,對話只是固執的堅持所謂的五大訴求。對立各方缺乏共同為建設更加繁榮穩定的香港的務實認知,有效的理性溝通只能是鏡中花水中月。

反修例示威持續近5個月,香港到底失去了什麼?媒體及媒體人在反修例風波中,披著自由外衣立場先行,進行歪曲事實、偏見誤導市民只是香港失去國際高度認可的專業精神的冰山一角。除了媒體失去新聞專業主義精神,大律師公會此類專業團體也變身政治團體,以政治目的對暴力示威保持緘默,而對警方進行譴責,已然忘記捍衛法治為己任;教協本應教育學生遵紀守法、努力學習建設家園,卻煽動學生罷課,縱容學生參與暴力示威;部分學校及教師縱容學生違法犯罪行為,甚至煽動仇恨。法治、自由、專業的核心價值盡失,香港還剩下什麼?

 

本網評論員:阿拉蕾

责任编辑:wu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