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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暴徒非法設路障查車趁火打劫 警方3日拘77人涉蒙面罪
作者:周偉立   來源:香港商報網    2019-10-09 09:23
自政府上周六推行《禁蒙面法》以來,警方共拘捕77人涉及蒙面罪,年齡介乎12至41歲,其中74人涉及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另3人因為不合作,在被截查時拒絕除去蒙面物品,涉及沒有遵從要求除去蒙面物品。警方又指,由上周五起,市面共有超過200間商舖及公共設施被暴徒破壞,包括超過40個港鐵車站、近百間店舖及銀行,及有至少80組交通燈受損;警方連日亦重點打擊暴徒設置的非法路障,拘捕19人。
警方10月8日於記者會上表示,共拘捕77 人涉及蒙面罪,年齡介乎12 至41 歲,其中74 人涉及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記者蔡啟文攝

 

【識港網訊】自政府上周六推行《禁蒙面法》以來,警方共拘捕77人涉及蒙面罪,年齡介乎12至41歲,其中74人涉及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另3人因為不合作,在被截查時拒絕除去蒙面物品,涉及沒有遵從要求除去蒙面物品。警方又指,由上周五起,市面共有超過200間商舖及公共設施被暴徒破壞,包括超過40個港鐵車站、近百間店舖及銀行,及有至少80組交通燈受損;警方連日亦重點打擊暴徒設置的非法路障,拘捕19人。

  警告圍毆市民致死屬謀殺

警方昨日舉行例行記者會,警方新界北總區指揮官郭蔭庸表示,在過去數天,暴徒瘋狂襲擊市民,不理人死活,多名受害人血流披面。他指出,香港的法律絕不允許使用私刑,並嚴正警告,若暴徒圍毆市民致死,不僅干犯暴動罪,更是謀殺罪。

他又說,近幾天的示威較廣泛,破壞程度遠超從前,並有針對性。自上周五起,有超過200間公共設施被破壞,包括超過40個港鐵車站、近100間店舖及銀行,以及一些議員辦事處及政府建築物,至少80組交通燈受損。

  暴徒設路障圖尋休班警

警方指,有暴徒於周日破壞沙田一間酒樓後逃走時被警方截獲,拘捕23人,涉嫌爆竊及非法集結;亦有暴徒在路上設置非法路障,截停車輛檢查隨身物品和手機,表明要揪出休班警務人員或持相反意見的人。警方在過去數日,至少在5個地方,包括屯門、元朗、荃灣、將軍澳和東區,打擊非法路障,並拘捕19人,介乎13至32歲。

江永祥。圖:fb@香港警察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引述數字稱,自6月初反修例示威至今,一共拘捕2363人,在過去10月4日至7日期間,共拘捕241人,年齡12至54歲,涉及非法集結、暴動、藏有攻擊性武器、阻差辦公、刑事毀壞、襲警和涉蒙面法等。自《禁蒙面法》於上星期六實施至今,警方拘捕77人涉及有關蒙面罪,年齡介乎12至41歲,其中74人涉及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另3人因為不合作,在被截查時拒絕除去蒙面物品,涉及沒有遵從要求除去蒙面物品。

  暴徒投單車重創警員頭頸

他又稱,在10月4至7日期間,警方共發放367枚催淚彈、106發橡膠彈、15發布袋彈和25發海綿彈,一共有14名警員受傷,包括上周五元朗便衣警員遇襲,他的前額、後腦 、肋骨和背部受傷,另外前晚將軍澳1名警員執法時,被高處投下的單車擊中頭部,警員頭頸受重創。

對暴動期間有人盜取商店財物。江永祥指這些並非爭取訴求的行為,直斥是「鼠竊狗偷及趁火打劫」。

  休班救護拒除口罩涉刑事案

另外,對於有傳一名休班救護員於5日晚上在元朗因面戴口罩被警方拘捕,江永祥回應指出,警方是在處理非法路障行動時截查該名休班救護員,當時有人拒絕除去口罩,涉嫌沒有遵從要求除去蒙面物品被捕,與他是否生病作為合理辯解無關。至於有否搜查辦公地點及居住地點,江永祥指涉及當事人私隱,不便公開。

消防處昨日證實,該名屬員因涉嫌干犯刑事案件被捕,現正接受警方調查,重申注重屬員的紀律和操守,會嚴肅處理每宗違法及違紀個案。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亦稱,當事人已向公會求助,並有律師處理,細節不能詳細透露。

  再推報料熱線 登錄多個平台

警方昨日公布,再推出多平台「報料熱線」,讓市民提供非緊急情報,包括Line、SMS和WeChat,熱線號碼為53333103,Line ID為hkpf53333103,WeChat ID為HKPF53333103。另外,亦設專用電郵hotline@police.gov.hk。新的熱線不包括WhatsApp平台。

圖:fb@香港警察

  不包括WhatsApp

警方上月曾推出10條反暴力報料熱線,旨在透過WhatsApp接收市民提供給警方的反暴力情報,以協助預防及偵查罪案。其後,有報道指,WhatsApp移除了5條屬於警方的報料熱線,警方2日後宣布反暴力報料熱線暫停服務。

  26人涉10.6暴動提堂 最小僅13歲

《禁蒙面法》生效後,全港多區爆發大規模暴動。警方上周日在灣仔拘捕26名介乎13至33歲的男女,包括升學顧問、社工及多名學生,同被控一項參與暴動罪,其中6男8女另被控一項違反禁止蒙面規例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有6人因傷留院缺席聆訊。各人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12星期,以待警方翻查多段傳媒或網上的視像錄影,及化驗證物包括通渠水及煙霧波。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6日再訊。各被告期間又可獲系列條件保釋。

  6人因傷留院缺席聆訊

26名被告依次為林姓少年、謝芷盈(任職教育顧問)、仇銘芝、梁耀文、黎樂恆、吳俊傑、李苑瑩、何高僑、梁偉楓、林永聰、張鳳嬌(任職社工)、黃為瀚、周貝家、李安翹、高家慧、岑朗賢、薛姓少年、蘇朗豪、陳振羚、余雪菁、蘇雅賢、謝兆雄、曾令兒、陳樂燊(任職結他老師)、蘇家揚及梁思婷,同被控於本年10月6日在灣仔軒尼詩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另外,林姓少年、梁耀文、李苑瑩、何高僑、林永聰、張鳳嬌、黃為瀚、周貝家、李安翹、高家慧、余雪菁、蘇雅賢、謝兆雄及蘇家揚,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即一個半臉防毒面具。

其中李苑瑩、高家慧、薛姓少年、余雪菁、謝兆雄及蘇家揚因傷留院,故缺席聆訊。

责任编辑:wu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