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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生活補助申請指南來了
作者:郭若溪   來源:文匯報    2021-10-18 08:22
近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深圳市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清單》中,新增了「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生活補助,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1000元,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8個月。

【識港網訊】近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深圳市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清單》中,新增了「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生活補助,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1000元,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8個月。補貼對象可在計劃實施期間每3個月申請一次,也可於結束後6個月內一次性提出申請。10月15日,記者從深圳市人社局獲悉,截至目前已有35名港青在線上提交了預申請,尚需補充部分材料,5人已正式申請。

據深圳市人社局介紹,申請方式為線上申請,第一步:註冊廣東政務服務網賬號(https://www.gdzwfw.gov.cn);第二步:登入深圳市公共就業服務平台填寫資料 (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補貼申請信息是大灣區青年計劃開始日期,結束日期,實際結束日期(還在職可不填寫)。若非社保人事就業狀態選擇大灣區就業即可,有社保人事則自動填寫。以上資訊填寫完成後會得出《深圳市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生活補助申領表》需打印出來後蓋公司公章,再上傳材料到系統。

首次申請補助所需材料

1)本人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正反面)

2) 本人勞動合同/僱傭協議/服務協議(僅提供約定事項和雙方簽字頁面)

3) 《深圳市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生活補助申領表》(業務系統打印表格,申請人簽字,單位蓋章,一式一份)

4) 《深圳市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生活補助在深工作出勤記錄》(業務系統打印表格,申請人簽字,單位蓋章,一式一份)

據了解,用人單位未發生變更的,剩餘期限的補助申請需要提供《深圳市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生活補助申領表》及《深圳市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生活補助在深工作出勤記錄》;用人單位發生變更的,剩餘期限的補助申請需再次提交勞動合同/僱傭協議/服務協議(僅提供約定事項和雙方簽字頁面)、《深圳市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生活補助申領表》及《深圳市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生活補助在深工作出勤記錄》。

申請人申報的深圳工作單位註冊地所屬區(新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負責受理與審核,預審通過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按規定流程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和複核,申報信息不準確、不完整、不清晰、且無法補證或未按約定補證的,視為審核不通過。公示通過後的次月月底前,按規定程序將補助撥入申請人的銀行賬戶。

责任编辑: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