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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員宣誓521生效 反中亂港者出局
來源:文匯報    2021-05-14 08:39
立法會12日三讀通過《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修訂包括規定區議員必須宣誓,違誓者將喪失議員資格。

立法會12日三讀通過《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修訂包括規定區議員必須宣誓,違誓者將喪失議員資格。

本月21日生效 4人将被DQ

攬炒派自2019年11月借暴奪權,將區議會變成煽暴縱暴、抹黑國家的亂港大本營。攬炒派區議員反中亂港、罔顧民生,市民怨聲載道,紛紛要求撥亂反正。立法會昨日高票三讀通過《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引入區議員須作出宣誓的規定,條文將於本月21日刊憲正式生效,意味着攬炒派區議員將被DQ。

曾國衞昨日在立法會表示,《條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要準確落實基本法以及香港國安法中對公職人員宣誓的規定,確保有關公職人員明確理解他們的憲制責任和要求,並保障只有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基本要求的人,才能出任相關公職,貫徹「愛國者治港」這個原則,讓「一國兩制」能夠行穩致遠。

曾國衞指出,在原定於去年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共有四名現任區議員被選舉主任裁定為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在《條例草案》生效後即喪失出任議員的資格。翻查資料發現,四人為梁晃維、岑敖暉、袁嘉蔚及鄭達鴻,其中梁、鄭二人早前已宣布辭職。

據了解,政府正研究會否追討被褫奪議席(DQ)區議員的薪津及就追薪期限「劃線」,其中政府內部有強硬聲音認為,應要求被DQ者交還自去年1月1日就任起,所獲發的所有薪津。按此計算,被DQ的區議員有機會被追討最多達170萬元薪津。

公職人員宣誓主要修訂內容

是次修訂涉及多項條例,內容包括清楚解釋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的提述、引入區議員須宣誓的規定、劃一監誓人安排、加入具體宣誓要求,及列明拒絕或忽略作出誓言的後果。

法案委員會主席、自由黨主席張宇人在昨日草案二讀辯論時表示,是次修訂能撥亂反正,阻止立法會和區議會再現亂局,以貫徹「愛國者治港」的方針。

他指出,過往有人在立法會宣誓時披上「港獨」旗幟,亦有人在區議會唱「港獨」歌,宣揚顛覆體制和違法思想,反映修例的必要性,強調議員效忠特區毋庸置疑,不真誠宣誓者無資格留在體制內,更遑論申領以公帑支付的酬津。

至少30名攬炒區員先後鬧辭 聲稱留任者實為「糧支」

修例草案通過前夕,已有30名攬炒派區議員相繼辭職,當中大部分都聲稱拒絕宣誓;政界人士都指出,攬炒派政棍辭職跳船,對香港及社區不是損失而是好事,亦反映修例成功令區議會撥亂反正,整治有人渾水摸魚進入管治架構的亂象,為香港管治正本清源。

另一方面,逾百名攬炒派區議員公開或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會留任和進行宣誓。有80多名區議員的民主黨,建議黨內區議員宣誓;有19名區議員的民協亦指,黨內全數區議員都會宣誓。

就此,香港文匯報5月12日持續更新及整理辭職和聲稱留任的攬炒派區議員名單,並列出他們過往相關的惡行,尤其是聲稱會宣誓而留任者是如何虛與委蛇,令人質疑他們日後宣誓,並非出於真心而僅是為了「糧支」。

香港將與廣東公僕互換「掛職」

除了宣誓,香港公務員還可以怎樣提升愛國意識呢?

就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上月在立法會透露,正與內地部門商討加強香港公務員培訓,包括讓公務員到內地單位「掛職」一段時間,以便觀察學習,並指未來亦希望引入規定,要求公務員必須在三年試用期修畢內地培訓課程,才獲長期聘用。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接受央視《新聞1+1》節目訪問,與主持人白岩松視頻連線。被問及特區政府正與中國內地部門商討加強香港公務員培訓,包括讓公務員到內地單位「掛職」一段時間,林鄭月娥透露,特區政府很快會與廣東和深圳簽署相關事宜,讓兩地公務員互換「掛職」。

修例生效、有關公職人員完成宣誓儀式,並非代表萬事大吉,不能「過了海就成神仙」。特區政府應加強監管工作,避免有攬炒派區議員在假意宣誓後繼續散播違法思想;若仍有人說一套、做一套,利用公職和議會平台挑動矛盾、散播仇恨,不遵守誓言,特區政府就應該果斷追究其違法違誓行為,堅決把一切反中亂港分子排除出特區政權機關。

责任编辑: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