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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綱要》推創新走廊 促三地融合发展
來源:大公報     2019-02-18 11:40
《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綱要》(簡稱《規劃綱要》)日內出台,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規劃綱要》體現中央兩大意圖,包括大力推動廣深港創新走廊建設,以及將大灣區打造成拓展“一带一路”沿線國家的橋頭堡。粵港澳三地將依讬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三個自貿區,以及河套地區、東莞濱海灣新區等6個經濟區,形成“3+6平台”,推動港青北上大灣區創新、創業、就業和生活等,促進三地融合发展。
資料圖片。

【識港網訊】《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綱要》(簡稱《規劃綱要》)日內出台,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規劃綱要》體現中央兩大意圖,包括大力推動廣深港創新走廊建設,以及將大灣區打造成拓展“一带一路”沿線國家的橋頭堡。粵港澳三地將依讬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三個自貿區,以及河套地區、東莞濱海灣新區等6個經濟區,形成“3+6平台”,推動港青北上大灣區創新、創業、就業和生活等,促進三地融合发展。

《規劃綱要》日內公布,粵港澳三地政府將於21日在港聯合舉行宣講會,解讀《規劃綱要》带來的機遇,促進三地融合協同发展。

知情人士表示,《規劃綱要》體現中央兩大意圖:把大灣區自主創新和對外開放作為國家的兩大戰略高地,將大力推動廣深港創新走廊建設;將港澳融入國家发展戰略中,並將大灣區打造成拓展“一带一路”沿線國家的橋頭堡。因大灣區存在三個不同體制和跨境壁壘,因此,探索在“一國兩制”情況下各種要素便利化流動十分重要,並將大力支持港澳青年在大灣區創業、就業和生活。

實現“人財物”便利流動

知情人士稱,此次《規劃綱要》是一個框架性和方向性文件,也是中央對粵港澳大灣區的戰略性定位,但有很多政策和細節仍在醞釀中,因此暫時未能寫進去。《規劃綱要》將发揮前海、橫琴、南沙三個自貿區平台功能,配合河套地區、東莞濱海灣新區、中山翠亨新區、江門大廣海灣經濟區和肇慶新區在內的6個經濟區,形成“3+6”平台,吸引和促進港澳資金、人才、技術等參與建設和分享发展機遇。

對於探索“一國兩制”下各種要素的便捷流動,知情人士表示,大灣區與長三角、京津唐等城市群的特點不同,有三個不同的關稅區,也做不到像歐盟完全開放流動。因此,大灣區重要的是研究在不同體制下實現人、財、物的便利流動,盡量將三地優勢疊加发揮出來。例如,香港科技大學在廣州有園區,其科研設備進入園區要征收關稅,這就不合理;深圳和香港兩地政府扶持資金均不能直接劃入對方的機構和企業。而涉及生產、流通和生活的細節政策高達數百項,因此,仍需一段時間才可逐步解決。

另一方面,港澳居民北上大灣區就業,或會被個人所得稅稅率高嚇怕,內地最高達40%,香港僅為15%,高稅率削弱港人北上工作、創業的積極性。儘管前海可給予高素質人才15%稅率的個稅優惠,但那是地方政府補貼,是先征後返,亦非普遍政策。知情人士建議大灣區對港澳人才普遍實行優惠稅率政策,吸引港人北上創業、就業和生活。

责任编辑:wu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