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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規范現金收付 厘清拒收現金行為邊界
來源:新華網(上海證券報)    2020-12-16 16:51
為維護人民幣流通秩序,保障公眾使用現金的權益,打造和諧現金流通環境,人民銀行昨日發布第18號公告,圍繞公眾各類日常生活場景的消費需要,區分不同場景和消費模式,堅持分類管理與普遍適用的原則,對不同主體的現金收付行為提出了不同要求。同時,對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下稱“拒收現金”)提出具體措施。

【識港網訊】為維護人民幣流通秩序,保障公眾使用現金的權益,打造和諧現金流通環境,人民銀行昨日發布第18號公告,圍繞公眾各類日常生活場景的消費需要,區分不同場景和消費模式,堅持分類管理與普遍適用的原則,對不同主體的現金收付行為提出了不同要求。同時,對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下稱“拒收現金”)提出具體措施。

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抽樣調查結果顯示,中國大約有13%的居民主要是通過現金進行支付,而不是通過電子支付。“目前中國65歲以上人口達到1.76億人,部分老年人難以較快適應電子支付。智能手機用戶有9.5億人左右,還有一部分沒有智能手機。”

在鼓勵多元化支付方式發展的同時,保障公眾現金使用需求、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是人民銀行長期面臨的重大課題。人民銀行發布的相關答記者問中稱,整治拒收現金工作具有重要性、長期性和復雜性的特點,人民銀行會將其作為一項重點工作長期抓下去。

公告聚焦公眾日常生活消費的高頻場景,明確了行政事業性收費、基本公共服務、交通運輸、大中型商業機構、小微經濟主體以及線下無人銷售、線上網絡經營等不同現金收付主體、不同場景、不同支付方式下的現金收付要求,進一步厘清了拒收現金行為邊界。

具體而言,涉及民生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社保、醫療、教育、水電煤氣等公共服務類收費,收費單位或其委托代收機構要具備人工現金收付通道,由人員值守並收取現金;鐵路、道路客運等交通運輸單位,以及涉及零售、餐飲、居民服務和娛樂行業等的大中型商業機構,應具備現金收付通道,由人工或自助現金機具收取現金。

針對不同消費模式,第18號公告因地制宜提出接受現金的要求。比如,公告明確,對于經營主體和客戶面對面進行交易或提供服務的,應支持現金支付;對于線上、線下混合經營且支持線下付款的,在線下收款環節應支持現金支付;對于全部交易、支付和服務均在網絡完成的,可以不收現金等。

“今年人民銀行對近8.5萬名公眾的現金攜帶習慣、支付習慣、使用場景進行了初步調查。初步調查結果顯示,83%左右的受訪者表示,隨身攜帶現金少于500元;超過七成受訪者表示,習慣非現金支付;65歲以上或受教育程度較低的人群,使用現金相對較多。”上述負責人表示。

事實上,在非現金使用佔比越來越高的情況下,拒收現金的行為可能會增多。經過近幾年的宣傳整治,拒收現金問題總體得到緩解,但仍有一些商戶、機構等主體,對自身在現金收付中的責任和義務存在不同程度的認識誤區和偏差,或者基于成本控制、用戶體驗等原因,存在不願意收取現金等現象。

此次第18號公告明確,接受現金支付的經營主體,應該明確現金收付標識,並在醒目位置進行公示;無法接受現金的經營主體,應該提前説明支付方式。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強化現金服務的基礎地位和基本保障性作用,確保現金業務網點、自助現金機具等基礎設施的覆蓋率和服務水平滿足公眾需要。

另外,公告明確,公眾或消費者如發現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情況,應妥善保留相應的證據或線索,通過城市政務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各種渠道進行投訴、舉報,人民銀行將會同相關部門及時處理。

原文鏈接: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www.xinhuanet.com/fortune/2020-12/16/c_1126865729.htm

责任编辑:l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