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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工作“深圳標準”12月1日實施
作者:深圳特區報記者:周元春   來源:深圳特區報    2020-12-01 11:10
12月1日,由深圳市政協聯合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深圳標準技術研究院共同制定,並由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发布的《深圳市政協清單式提案工作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正式實施。將一項政協工作經驗變成地方標準固定下來,這是全國首創。

【識港網訊】12月1日,由深圳市政協聯合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深圳標準技術研究院共同制定,並由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发布的《深圳市政協清單式提案工作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正式實施。將一項政協工作經驗變成地方標準固定下來,這是全國首創。這為提案工作提質增效乃至人民政協制度機制創新提供了可覆制可推廣的“深圳經驗”,也為人民政協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作出了深圳政協貢獻。

市、區政協委員就重點提案進行視察督辦。

為了解決政協提案工作質量不高、“委員被滿意”、提案“空轉”等問題,2017年以來,深圳市政協探索編制“提案辦理結果清單”,探索創立“清單式提案工作法”,制定《提案工作質量指標體系及評價方法》,用一份清單,將提案工作的各個環節貫穿起來。

具體而言,就是借鑒會計“對賬”方式,在提案的意見建議與辦理結果之間形成逐一對應關系——由提案人逐條填寫提案的意見建議,形成“建議清單”;辦理單位對照“建議清單”逐項辦理,並逐項填報“辦理清單”,確保每條建議都有回音,提案辦理成效也根據質量指標體系有了量化的評價標準。這樣一來,提案提得準不準、辦理得好不好一目了然,杜絕了提、辦雙方“認認真真走過場”的提案“空轉”現象,以及委員因缺乏量化評價指標難以拒絕“人情請托”導致的“被滿意”的問題。深圳市政協的這一實踐獲得全國政協的肯定,並寫進了《政協全國委員會提案委員會關於提高提案質量的意見》予以推廣。

2020年,為進一步鞏固提升提案工作清單探索成果,市政協聯合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深圳標準技術研究院共同制定了《標準》。《標準》引入標準化理念和方法,對深圳市政協的創新和實踐成果進行總結提煉,梳理和固化提案工作清單式建議、清單式辦理等環節流程,從而形成具有普遍指導作用、科學規範、易於操作的地方標準,指導和開展提案工作,以規範性的標準倒逼提案工作提質增效。

政協提案工作

“深圳標準”解讀

編制提案工作清單推動提案工作提質增效

過去,提案工作“空轉”“回娘家”、委員“被滿意”情況時有发生,由於缺乏壓力,往往導致提案人和辦理單位“認認真真走過場”,表面上都完整地履行了相關程序,但辦理效果並不理想,導致提案工作良莠不分,甚至產生“劣幣驅逐良幣”效應,嚴重影響了提案工作水平。

“這既有委員提案質量不高的問題,也有辦理單位辦理不到位的問題;既有提案管理部門人少案多任務重的問題,也有社會公眾參與監督機制不完善的問題。究其原因,還是體制性問題使然——傳統的提案工作方式已不適應提案工作新形勢新要求,亟需進一步創新完善制度機制,建立一個高效、科學、多方參與的新型提案工作機制,倒逼提案工作質量提升。”市政協提案委主任余立功說。為此,從2017年開始,深圳市政協開始提案工作創新探索。

2017年,深圳市政協探索編制“提案辦理結果清單”,將提案的意見建議與辦理結果逐一對應起來,提案寫得好不好、辦得行不行一目了然,給提、辦雙方傳遞壓力,倒逼提案工作提質增效。2018年,深圳市政協又探索創立“清單式提案工作法”,將清單式工作法推廣到提案工作全流程,清單就像一根紅線,將提案工作的各個環節貫穿起來,實現一張清單做到底。

在兩年探索的基礎上,2019年,深圳市政協進一步健全完善提案工作清單機制,制定《提案工作質量指標體系及評價方法》,該指標體系由提案質量指標、提案辦理質量指標和提案綜合質量指標構成,審查人、提案人、辦理單位在不同階段進行數據采集,由第三方進行數據核實,並通過信息系統自動評分,客觀對提案質量進行量化評價。評價結果作為提案人和辦理單位評優評先依據。特別是將提案辦理工作納入全市績效考核,占單位分值的4%,與辦理單位的績效考核和年終獎金掛鉤,促使各辦理單位更加認真辦理提案,推動提案工作由“軟”變“硬”、從“弱”變“強”。

“通過編制提案工作清單這一體制機制創新,實現了評價考核從‘定性’向‘定量’轉變,提案辦理從‘虛功’向‘務實’轉變,提、辦雙方從‘兩張皮’向‘一體发力’轉變,提案工作從‘相對封閉’向‘更加開放’轉變,政協提案委從‘大包大攬’向‘突出重點’轉變,對破解機制難題、提高提案工作質量发揮了重要作用。”提案工作提質增效最直接的反映是提案辦理效果。余立功用一組數據說明問題:

2018、2019兩年深圳市政協提案建議事項已解決或基本解決的均超過50%,較2017年前的(38%)有較大幅度的增長;2018年平均每件提案完成事項3.14項,沒有取得任何成果的提案只有5件,與上年相比,分別增長了93.8%和減少了91%。而2019年,則平均每件提案完成事項達4.27項。再以個人提案為例,2019年,胡任重等委員提出的《統籌兼顧,科學規劃推進深圳市各區街道城市道路綜合管理整治建設》共提出8項建議,最後推動各主辦、分辦單位完成事項47項,已推動工作36項。

余立功表示,提案工作清單的基礎性、工具性作用,不僅為實現提案工作高質量发展提供了機制保障,而且激发了深圳市政協探索制定《標準》的信心。

明確要求提供模板更易覆制推廣

2020年,站在深圳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起點上,為進一步鞏固提升提案工作清單探索成果,深圳市政協聯合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深圳標準技術研究院共同制定《標準》。經過調研、公開征求意見、專家評審等程序,今年11月,《標準》由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发布,並於12月1日正式實施,提案工作開始有了“深圳標準”。

新鮮出爐的《標準》有什麽特點?余立功介紹說,《標準》有5個特點:

一是突出專業原則。在總結提案工作理論和實踐的基礎上,聯合專業機構共同研究制定提案工作的準則、依據和指南,並由標準技術主管機構批準和发布。

二是遵循基本規則。以全國政協《提案工作條例》等文件為基本遵循,不是另搞一套,也沒有“流程再造”,只是結合深圳實際,形成具有深圳特色的工作方法。具體來說,就是用“一張清單”貫穿《提案工作條例》設定的提案工作各環節,形成清單式提案工作流程。

三是依托信息技術。借助信息技術手段,用提案管理系統對提案工作進行格式化管理,形成可追溯可量化可考核的信息數據,簡化了提案委的工作,實現提案委工作量的增減平衡。

四是強調簡單易用。推行極簡的工作模式,實現“傻瓜式”設計和操作,用“提案工作清單模板”簡化提案撰寫和提案辦理答覆,聚焦意見建議和辦理結果,最大限度減輕提、辦雙方的文字工作負擔,破除提案工作中的文牘主義。

五是強化流程管理。抓住提案工作的每一個工作,環環相扣環節,每一個環節都聚焦工作清單,確保工作沒有短板,促進提案工作提質增效。

據介紹,《標準》的核心內容是“一張清單”做到底,將“清單”理念貫穿於整個提案工作。為了易於操作,《標準》還附上了清單式提案工作流程、清單式提案模板、清單式答覆模板、提案工作清單模板。

“非常高興地看到深圳市政協的工作規範化、制度化越來越強,尤其是提案工作,從量化到標準化,讓提案工作越來越‘實’了。”市政協委員張學虎說。

原文鏈接:http://sztqb.sznews.com/PC/layout/202012/01/node_A05.html#content_955669

责任编辑:l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