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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思港議】拒絕煽暴遊行 切勿以身試法
來源:文匯報    2020-09-29 09:36

民陣就警方反對「十一」遊行提出上訴,昨被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駁回。今年「十一」國慶又逢中秋,正是全港市民闔家團圓、喜慶祥和的日子,民陣本不應在此時發動煽惑暴力、鼓吹撕裂的政治性遊行,加上疫情未緩解,大規模遊行會加大病毒隱形傳播風險。民陣過往舉辦的遊行屢屢催生黑暴,如今重施故伎,只會再掀街頭暴力抗爭的惡浪。警方反對遊行、上訴委員會駁回上訴,合理、合法、必要,警方矢言嚴正執法、維護社會秩序,市民更不應參與非法遊行,以免墮入法網、自招人身安全風險。

自去年6月以來,民陣發動的歷次遊行皆演變為暴力打砸燒事件,「『民陣』排頭、暴徒在後」已成既定模式,根本就是合謀施暴,早證明民陣根本無法對遊行的秩序和後果負責,擔不起遊行集會組織者的法律責任。今年「七一」的非法集會遊行,暴徒堵路打砸燒,「獨」車狂飆撞警、刀手搶犯刺警,並高叫「港獨」口號;不久前的「831」非法集會,攬炒派政客與暴徒公然合流,搞事者堵路擲物襲警,利用孕婦挑釁警方執法、嫁禍警方。

事實證明,民陣和攬炒派策動的遊行、集會,其目的只是借行使遊行集會權利之名,企圖重振黑暴聲勢、為黑暴分子街頭鬧事做掩護,意圖「使修例風波保持熱度」、「對國際線好有利」。近日,警方破獲一起網販攻擊武器案,首檢獲胡椒球槍,顯示有暴徒意圖趁「十一」非法聚集襲警傷民嫁禍警隊,警方因此部署6,000警力嚴陣以待,確保「十一」中秋安寧,是必要準備,亦證明上訴委員會駁回民陣「十一」遊行上訴之迫切必要。

本港第三波疫情未完,昨再新增確診個案10宗。政府專家顧問許樹昌教授昨表示,本港再現源頭不明確診個案,顯示社區仍有隱形傳播,暫時不應放鬆防疫措施,亦盡量不應舉辦大型活動。本來六月份,本港疫情已逐步受控,但「七一」非法遊行之後,疫情急轉直下。基於前車之鑑,警方以市民生命健康安全為重,反對「十一」遊行,上訴委員會指民陣提出的防疫措施不可行、維持反對遊行決定,正是保障市民健康安全的必要決定,有關裁決順應民意,對港人負責,符合本港最大利益,獲得大多數市民支持。

參與非法集結,最高可判處監禁5年;觸犯暴動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此外,有關遊行亦可能違反「限聚令」,更可能增加新冠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廣大市民為己為人為香港,都不要以身試法,並且看清攬炒派發動非法遊行、煽動暴力的真相,支持警方嚴正執法,確保市民過個平安喜慶的節日。

责任编辑: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