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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非法集結案 28被告禁離港
來源:文匯報    2020-09-11 08:41
28名被告年齡介乎16歲至37歲,當中13人為學生、一人為教師、一人為註冊護士、一人在無綫電視任職美術指導。

【識港網訊】大批黑暴去年11月18日在紅磡瘋狂投擲汽油彈及攻擊防暴警員,被警方圍堵在理工大學,攬炒文宣隨後發動外圍聲援致數百人涉嫌非法集結等罪名被捕。事隔近十個月,警方起訴其中28人非法集結罪,當中包括教師、註冊護士以及多達13名學生,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所有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10月19日再訊,其間不得離港,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審理的文件。

28名被告年齡介乎16歲至37歲,當中13人為學生、一人為教師、一人為註冊護士、一人在無綫電視任職美術指導。案件分作三案處理,全部被控去年11月18日於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其中一被告王伊婷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首宗案件涉及九名被告,分別是報稱無業的王晉彥(20歲)、網頁設計員鄭康成(20歲)、學生鄧朗言(16歲)、註冊護士賴恒基(28歲)、學生吳鎮鋒(19歲)、無業的趙穎琪(22歲)、文員葉佩珊(24歲)、學生羅芷君(21歲)及文員王伊婷(28歲)。

第二宗案件涉及10名被告,分別是學生陳以諾(20歲)、教師羅曉峰(32歲)、學生蔡希霖(20歲)、侍應杜俊興(31歲)、學生鄧子健(22歲)、地盤工人彭永強(31歲)、無業的陳杰風(25歲)、學生麥俊彥(18歲)、學生周浩泓(21歲)和學生葉自傑(23歲)。

第三宗案件則涉及九名被告,分別是學生吳肇韜(19歲)、道具製作人何兆川(23歲)、自由身攝影師陳思晨(22歲)、學生高敬希(18歲)、學生曾曉琳(20歲)、無業的陳綺敏(37歲)、學生王穎彤(21歲)、售貨員許巧靜(22歲)和無綫電視美術指導洪妙賢(24歲)。

其中24人須守宵禁令

控方不反對所有被告保釋,不過,各人於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遵守宵禁、居住在報稱地址及定時到警署報到,惟當中四名被告包括賴恒基、彭永強、陳思晨及洪妙賢以工作緣故向法庭申請毋須宵禁。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經考慮後批准四人申請,其餘被告則須遵守由凌晨12時至早上6時宵禁令。

责任编辑: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