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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40年】用好立法權 恪守新使命
來源:深圳特區報    2020-08-18 11:01
時序更替,夢想前行。一年是節點,更是新的開始。站在新的起點上,市人大常委會正以更澎湃的激情、更務實的作風、更雄勁的步伐,按照先行示範區的部署繼續砥礪前行,奮力書寫新時代的深圳人大答卷!

【識港網訊】歷史總是在標誌性的節點上鐫刻永恒。

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發布,賦予了深圳重大使命、重大機遇。從40年前的先行先試,到今天的先行示範;從“摸著石頭過河”的經濟特區,到未來可復制、可借鑒的城市範例、全球標桿,為新時代深圳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

一年來,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時刻牢記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對深圳的殷殷厚望和諄諄囑托,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堅決扛起人大在先行示範區建設中的政治責任和使命擔當,在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動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上勇於創新實踐、當好先行示範,將《意見》精神轉化為一項項具體措施。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駱文智多次強調,人大要保持一線狀態,追求一線作為,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特別是要發揮特區立法權在解決經濟社會發展深層次矛盾、突破改革發展瓶頸方面的優勢,助推深圳改革開放向縱深發展,為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貢獻人大力量。

在 “創新”和“變通”上下功夫,及時梳理立法需求項目清單

擁有經濟特區立法權、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是深圳改革發展的重大優勢。《意見》明確指出,允許深圳立足改革創新實踐需要,根據授權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作變通規定。這是在1992年授權立法的基礎上,進一步突出了特區立法權創新的任務,體現了中央對深圳改革發展和法治建設的重視和支持,為新時期特區立法指明方向。

自1992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授予深圳經濟特區立法權以來,我市充分發揮立法“試驗田”作用,制定了一大批質量很高的特區法規和規章,有力促進了深圳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為國家層面立法積累了成熟經驗。在新的歷史時期,如何立足“創新”、“變通”,用好用足特區立法權?市人大常委會重點圍繞健全改革決策與立法決策相銜接工作機制、制定或修訂一批需要創新和變通的特區法規、向全國人大、國務院提請需要暫時調整或者暫時停止適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部分規定、爭取全國人大授權就重大改革事項進行專項立法、變通國家法律或行政法規的重點、邊界和範圍等五個方面內容開展深調研,召開各種專題座談會12場,充分聽取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區、部分駐深機構、有關行業協會負責人、專家學者等意見建議,及時梳理出第一批立法需求項目清單,提出需要制定和修改創新變通的經濟特區法規66件。

在此基礎上,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多次率隊赴北京、廣州,就用足用好特區立法權爭取全國和省人大的指導、支持。當前,深圳人大已與全國和省人大建立了良好的溝通協調機制,成立用足用好經濟特區立法權工作小組,共同研究經濟特區立法變通規定的重點、邊界和範圍,協調解決特區立法中的相關問題。

圍繞“五大戰略定位”立法,推動先行示範區部署落地見效

近段時間,多項正在制定中的特區立法在全國範圍引起關註。《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作為我國首部個人破產立法,進一步完善了市場退出機制,給創業失敗者從頭再來的機會,也為國家立法積累經驗;《深圳經濟特區城市更新條例(草案)》創造性地提出“個別征收+行政訴訟”,旨在以特區立法破解城市更新“拆遷拉鋸戰”。

一年來,包括個人破產條例、城市更新條例在內,市人大常委會緊緊圍繞《意見》賦予深圳的“五大戰略定位”和“五個率先”重點任務展開立法,完成新制定和修改法規12件,更有許多立法項目正在審議和推進當中。在下周召開的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四次會議上,還將通過一批重要法規。立法工作質量和效率全面提升,有力推動先行示範區各項安排部署落地見效。立足創新變通、體現先行示範是這些法規的顯著特點。

圍繞建設高質量發展高地,制定或修改科技創新條例、知識產權保護條例、股份合作公司條例、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前海蛇口自由貿易試驗片區條例、科學技術普及條例、數據條例、綠色金融條例、註冊會計師條例等,推動深圳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圍繞建設法治城市示範,制定或修改平安建設條例、個人破產條例、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商事登記若幹規定、國際仲裁院條例等,推動深圳打造最安全穩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環境最好的示範城市;圍繞建設城市文明典範,制定或修改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文明行為條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控制吸煙條例、物業管理條例、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電梯使用安全若幹規定等,推動深圳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水平;圍繞建設民生幸福標桿,制定或修改養老服務條例、健康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保障條例、學校安全管理條例、全民健身條例、保障性住房條例等,不斷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圍繞建設可持續發展先鋒,制定或修改海域使用管理條例、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生態環境公益訴訟若幹規定、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條例、排水條例、節約用水條例等,推動深圳完善生態文明制度,構建城市綠色發展新格局。

敢於動真碰硬,監督工作“有為”才“有威”

沒有直面問題、敢於動真碰硬的氣魄,哪來的監督力度和權威?這一年,市人大常委會聚焦 “雙區建設”以及人民群眾關心關註的熱點難點問題,創造性地開展監督、決定等工作,不斷增強監督實效,做到“有為”、“有威”。

執法檢查“利劍出鞘”。一年來,市人大常委會發揮執法檢查“法律巡視”作用,對知識產權保護條例、科技創新促進條例、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條例、食品安全監督條例4部法規進行執法檢查。這些執法檢查由市人大常委會領導親自掛帥,深入一線聽取意見、了解情況。堅持問題導向,實地檢查與隨機抽查、調查問卷相結合,對違法問題督促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這些創新舉措讓被檢查對象連呼:“不嚴格遵守法律,是無法過關的。”

“錢袋子”監督更有實效。一年來,市人大常委會不斷完善預算聯網監督系統,構建預先審查、重點審查、初步審查、大會審查“四審”機制;專題審議教育、醫療衛生等重點民生支出,推動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開展政府投資跟蹤監督,促進政府投資項目工程結算率、竣工決算率大幅提高,力圖讓政府的每一分錢都花在“陽光下”,花在“刀刃”上。

不斷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獲得感”。一年來,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我市民辦教育發展情況、高中教育發展情況、醫療保障發展情況等專項工作報告,推動建立更優質、更均衡、更普惠、更便利的教育、醫療服務體系;聽取和審議我市環境狀況等工作報告,對我市水環境整治等開展專題詢問,推動深圳實現“天更藍”“水更清”;依法作出構建高水平養老服務體系的決定,督促政府完善養老服務體系和保障制度,推動實現老有頤養,打造民生幸福標桿。

支持保障代表履職,人大工作更接地氣

深圳有各級人大代表2000多名,肩負著人民的重托,是先行示範區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一年來,市人大常委會堅持尊重代表主體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更好發揮代表作用、回應人民關切。

為拓展代表基層活動陣地,市人大常委會全面推廣“家、站、點一體建設”模式,全市人大代表社區聯絡站增至242個,人大代表之家增至41個,人大代表聯系點增至316個。代表議事會、代表大講堂、代表電視問政會這些形式多樣的履職平臺助推民生熱點難點問題的解決,更好展示代表風采。

為辦好代表建議,市人大常委會通過政府負責人領辦、常委會領導牽頭跟蹤督辦等方式重點辦理,積極推動解決道路反復開挖、學前教育學位不足等問題。對城市更新、輔警隊伍建設等42件已辦結議案建議進行“回頭看”,並將“回頭看”結果納入考核辦理工作指標體系,推動代表建議辦理和答復“雙滿意”。

去年起,市人大常委會還常態化開展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和代表聯系人民群眾工作。不僅通過電話、信函等多種形式密切與代表的日常聯系,也邀請代表參加調研或執法檢查。這種聯系調動了代表聯系群眾、反映社情民意的積極性,提升了代表的履職能力。

作為聯系代表的一項重要舉措,市人大常委會還建立了與列席常委會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進行座談的機制。每場座談會上,代表們踴躍發言。許多代表都表達這樣一個觀點:“人大工作越來越接地氣,代表履職也越來越有底氣”。

時序更替,夢想前行。一年是節點,更是新的開始。站在新的起點上,市人大常委會正以更澎湃的激情、更務實的作風、更雄勁的步伐,按照先行示範區的部署繼續砥礪前行,奮力書寫新時代的深圳人大答卷!

责任编辑:l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