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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條例草案三讀高票通過 下周五刊憲生效
作者:林駿強   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0-06-05 09:26
立法會6月4日在41票贊成、1票反對下三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當天,反對派又試圖阻撓會議進行,3名議員居然投擲「臭彈」,會議一度暫停近4小時,引發其他議員強烈不滿和憤慨。立法會亦就此報警,警員及消防員到場調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感謝議員支持草案,指下星期五當局會刊憲及正式生效。他表示,特區政府會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希望各界不忘「一國兩制」初心,要堅持「一國」原則,尊重「兩制」差異,而且要按基本法辦事。

【識港網訊】立法會6月4日在41票贊成、1票反對下三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當天,反對派又試圖阻撓會議進行,3名議員居然投擲「臭彈」,會議一度暫停近4小時,引發其他議員強烈不滿和憤慨。立法會亦就此報警,警員及消防員到場調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感謝議員支持草案,指下星期五當局會刊憲及正式生效。他表示,特區政府會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希望各界不忘「一國兩制」初心,要堅持「一國」原則,尊重「兩制」差異,而且要按基本法辦事。

  侮辱國歌者最高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

全國人大常委會2017年9月1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並于同年11月4日將此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根據規定,凡列入附件三的內地法律必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

《國歌條例草案》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國歌是國家的象征和標志,一切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國歌,維護國歌的尊嚴;行政長官規定應當奏唱國歌的場合,除附表列明7月1日和10月1日升旗儀式外,立法會議員、官員、法官宣誓時及政府舉辦的重大體育賽事等,都須奏唱國歌。任何人參與或出席奏唱國歌的場合時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任何人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

  陳朱擲臭彈 阻會4小時

昨日立法會三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會中有反對派議員潑灑惡臭液體,致會議一度中斷。中新社

立法會大會昨早9時起開會,繼續審議《國歌條例草案》,先否決21條由反對派議員提出的所謂修正案。直至約11時45分,開始進入三讀辯論草案。惟反對派繼續瘋狂施展「拉布」把戲,多次要求點算法定人數,試圖拖延會議時間。中午12時50分左右,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議會陣線議員朱凱迪分別手持水桶、水樽離開座位,開始瘋狂表演。2人都潑出手中器皿中的液體,會議廳隨即傳出大陣濃烈的惡臭味,溢出的污水更疑似包含昆蟲,場面相當噁心。前者更試圖衝向主席台,被立法會保安員上前制止。立法會代主席、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於12時55分許宣布暫停會議。

消防人員到場檢查遺留惡臭液體。記者崔俊良攝

其後,立法會職員到會議廳噴灑芳香劑,以祛除臭味。稍後,立法會秘書處報警,警察、消防員接報後進入立法會大樓進行調查,並索取證據及樣本。昨午約4時20分,警方及消防人員會見記者,其中港島中消防區長楊啟宏表示,消防接報後到場發現2個膠樽,當中有啡色液體及昆蟲屍體,處方以儀器探測後,沒有發現有毒或可燃氣體,並將物質移離。中區警區副指揮官廖珈奇稱,經初步了解後得知有2名議員於會議期間手持膠樽,將液體潑到地氈及主席台附近,事件中沒有人感到不適或受傷。警方將事件列作求警調查案處理,稍後會調查是否涉及刑事成分,如發現證據將果斷執法,不排除日後會有拘捕行動。

有反對派議員被保安人員趕離會議廳。中新社

  建制派議員到警總報案

5名建制派議員,包括梁美芬、葛珮帆、何君堯、周浩鼎及陸頌雄下午到警察總部報案,指陳志全及朱凱廸非法干擾和令議會中止,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要求警方調查和檢控。

梁美芬表示,反對派用「臭彈」打斷會議,試圖阻礙《國歌法》,相關手段污穢卑劣,不但沒有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令全港及全國人民憤怒,更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c)條。

梁美芬又批評,反對派過去利用拉布拖延議會進程,但陳志全和朱凱廸今次是用令人厭惡和「小學雞」方式,令議會無法進行,阻止議員執行職務,立法會尊嚴和文明已破損到「連街市都不如」,建制派已忍無可忍,認為有需要報警。

民建聯議員周浩鼎、葛珮帆,經民聯議員梁美芬,工聯會議員陸頌雄以及議員何君堯,到灣仔警署舉報疑涉投擲「臭彈」的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議會陣線議員朱凱迪及民主黨議員許智峯。

  換址再表決 梁君彥「剪布」

下午4時45分左右,立法會終於復會,不過開會地方從1樓會議廳改為2樓會議室一,即舉辦內務委員會會議、財務委員會會議的地方。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於席上嚴正表示,有關法案並不複雜,然而部分議員一方面批評審議時間太少,同時又蓄意阻撓會議進行,因此決定提早約1小時進行三讀表決。此時,民主黨議員許智峯竟突然發難,並再投擲「臭彈」。會上,梁君彥直斥上述滋擾行為幼稚及不負責任。

之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作簡短發言表示,國歌法草案的核心精神是尊重國歌、尊重國家。他希望各界不忘「一國兩制」初心,堅持「一國」原則,尊重「兩制」差異,並要按《基本法》辦事。

曾國衞。圖:橙新聞

縱然多位反對派議員大吵大鬧,會議仍如期進行表決程序,最終在41票贊成、1票反對下通過三讀表決。梁君彥亦在下午5時左右宣布休會,比原定時間早了約45分鐘。

會後,曾國衛感謝議員支持草案通過,並表示會在下星期五刊憲及正式生效。當局亦會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以加強市民的國家觀念。他說,只要不公開侮辱國歌,就不會誤墮法網。事實上,該條例在草擬過程中經過17次會議共50小時辯論,已有足夠的辯論空間,今次是按程序進行三讀表決及通過。

责任编辑:wu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