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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辦回應「禁蒙面法」司法覆核結果 高院裁決符合憲法和基本法
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0-04-14 09:29
 發言人特別指,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內政,任何外國都無權干涉。西方一些媒體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判決說三道四,妄加評論,更是違背了他們所標榜的司法獨立原則。

【識港網訊】綜合新華社報道,就香港高等法院有關《禁止蒙面規例》的司法覆核案判決,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昨應詢表示,這有利於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照基本法和香港特區法律有效施政,特別是依法應對處置緊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有效止暴制亂、維護社會秩序。中聯辦新聞發言人接受媒體查詢時,對個別西方媒體偏頗報道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有關裁決表示遺憾,強調此項裁決符合憲法和基本法。

  港澳辦:堅決反對西媒說三道四

有記者問,4月9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對《禁止蒙面規例》司法覆核案作出判決,裁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符合基本法。最近英國一些媒體對此大加評論。請問港澳辦如何評價該判決?

發言人表示注意到,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就有關《禁止蒙面規例》的司法覆核案作出判決,裁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關於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以「危害公共安全」為由訂立緊急情況規例的內容符合基本法,援引該規例訂立的《禁止蒙面規例》繼續有效,糾正了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原有判決。這有利於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照基本法和香港特區法律有效施政,特別是依法應對處置緊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有效止暴制亂、維護社會秩序。

發言人特別指,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內政,任何外國都無權干涉。西方一些媒體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判決說三道四,妄加評論,更是違背了他們所標榜的司法獨立原則。我們對此堅決反對。

  中聯辦:冀西媒勿戴「有色眼鏡」

中聯辦發言人指,去年修例風波中,極端激進分子以蒙面作為實施暴力、逃避警方依法執法的手段,使香港法治和社會秩序受到嚴重損害。特區政府依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的一項必要舉措,也符合香港社會和廣大市民的根本利益。香港高等法院的裁定,得到香港社會各界普遍認同。

發言人強調,香港是一座國際化城市,由於歷史和現實的原因,英國等西方國家在香港有巨大利益,這些國家對香港事務也有較多關注,我們對此表示理解。但關心不等於干預,希望國際社會能更多地關心香港的秩序與安寧、穩定與發展。對於少數西方國家公然插手香港事務、妄圖以香港事務牽制中國發展的霸道行徑,我們已多次表示了堅決反對和嚴厲譴責。就西方媒體而言,我們尊重其報道和言論自由,也歡迎更多地關心和報道香港,但必須堅持報道的真實、客觀與平衡。我們注意到,近日個別西方媒體對香港有關案件的報道明顯帶有選擇性、偏向性,並妄加評論,這不利於國際社會客觀了解香港正在發生的事情,也有違客觀公正報道準則和新聞行業的專業操守,我們對此表示遺憾。

發言人表示,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已通過立法禁止示威者蒙面。在特殊情況下,維護公眾秩序和安全,作出有充分法律依據的特殊安排,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也是必需的,香港亦不例外。在巨大的社會動蕩和大規模違法行為發生之時,香港特區政府採取果斷法律措施,完全是必要和正當的。希望西方媒體在報道香港事務時,能秉持客觀取態和專業精神,不要戴「有色眼鏡」、搞「雙重標準」,更不能為香港違法暴力、為香港少數「只破壞不建設」的反對派議員張目撐腰,這樣做對香港沒有好處,對傳媒自身的公信力也沒有好處。

责任编辑: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