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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大逃亡」的歷史回顧
來源:橙新聞    2020-03-27 14:04
自從中國內地在1958年開展「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到1950年代末和1960年代初開始出現「三年困難時期」。各地民眾紛紛逃離家鄉,南下至廣東地區等待機會逃亡。1962年初,港府發現非法入境者數目持續上升。3月,香港水警逮捕乘船偷渡的19名內地民兵和人民公社幹部。另外,數名偷渡的內地年青人不被視作「難民」,而被強行遣返內地,引起立法局非官守議員郭贊的質疑,要求港府解釋。輔政司白嘉時回應時只強調,禁止非法入境和實行遣返都符合政府一貫的出入境政策。

【識港網訊】自從中國內地在1958年開展「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到1950年代末和1960年代初開始出現「三年困難時期」。各地民眾紛紛逃離家鄉,南下至廣東地區等待機會逃亡。1962年初,港府發現非法入境者數目持續上升。3月,香港水警逮捕乘船偷渡的19名內地民兵和人民公社幹部。另外,數名偷渡的內地年青人不被視作「難民」,而被強行遣返內地,引起立法局非官守議員郭贊的質疑,要求港府解釋。輔政司白嘉時回應時只強調,禁止非法入境和實行遣返都符合政府一貫的出入境政策。

粵港邊境到1962年4月下旬日漸混亂。寶安縣邊防鬆懈,外逃個案不斷增加。港府向殖民地部彙報,指兩地邊境尤其是東部大鵬灣一帶的內地邊防部隊「不逮捕,也不嘗試阻截逃亡者」,甚至協助和鼓勵偷渡。4月底,廣東東莞、惠陽、海豐、陸豐的公安局局長和寶安縣黨政機關召開緊急會議。東莞公安局局長方苞憶述,所有與會者都同意,要令外逃事件減少,方法是改善民眾的生計,讓他們有飯吃。但與會者也明白,遠水不能救近火,大饑荒已逼得民眾走投無路,需要更直接快速的處理方法。結果在得到時任廣東省委第一書記陶鑄的默許後,1962年5月5日寶安縣放寬民眾出境前往香港,藉此紓緩內地饑荒和資源緊張的問題。只是,廣東和寶安當局都不曾預料,這次放寬一發不可收拾,竟引致「大逃亡」的出現。

圖:Wikimedia Commons

關於1962年「大逃亡」的人數難有確切統計,本書只能摘錄部分較合理及可信的數據以拼湊出大致的歷史模樣。1962年5月,經寶安邊境逃往香港的人數大幅增加,每天大約100人以至1,000人;5月15日達到最高峰,一天內共4,977 名外逃者。1962年5月10日,數以百計的饑民從寶安縣的沙頭角逃往香港,當中包括民兵。其時每晚聚集寶安縣深圳鎮的可能逃亡者約4,000人至5,000人,最高峰更超過8,000人。除了人數眾多,「大逃亡」的嚴重性還體現在:「難民」來自廣東省62個縣以及全國另外12個省。港府指初時「難民」主要是廣東的農民和非技術工人,5月中以後廣東鄰近地的學生和城市居民也不斷湧入。

港府在邊境和新界地區架設鐵絲網和探射燈,並拘捕非法入境者。港府又借用鄰近兩地邊境的粉嶺警察訓練營,集中管理被捕的「難民」,提供糧食和醫療服務,並和內地邊防部門協商和安排遣返工作。1962年5月1日至5日,1,187名「難民」被捕,他們連同此前被捕者共4,590人被遣返;到5月6日至10日則有5,040人被捕,4,590人被遣返。寶安縣黨委部門則指4月27日到5月10日,總共7,474名外逃者被遣返內地。「大逃亡」發生後,部分香港居民到邊境和新界上水一帶尋找和接濟「難民」,甚至協助他們反抗警察的遣返行動。港府指「難民」越來越蠻橫,部分人甚至被遣返兩三次後仍繼續偷渡。

圖:資料圖片

非自願的遣返措施引起外界不少批評,港府官員需要回應來自立法局、右派組織、英國議會,以及國際社會的質詢,這有助於理解港府「難民政策」的轉變。白嘉時解釋,遣返措施非常重要,香港難以再容納過多人口。如果不執行遣返,融合早期「難民」的政策也將失敗。港府又呼籲西方國家減少貿易限制,提供市場予香港產品,那將有利於居港「難民」的生計。白嘉時這時承認,過去希望把「難民」遷往「第三國」的措施沒有成效;而過分依賴救濟,對「難民」自己亦非好事,反而惹來外界的負面眼光。港府已放棄「短期救濟」和遷移「第三國」兩種方法,而是要把早期「難民」融入到本地社會,令他們成為香港居民。因此,港府將利用公帑興建房屋、醫院、學校、社區中心等,以滿足全體香港居民的需要。

民間團體對大規模的遣返意見不一。雖然港府指施行措施是逼不得已,是為了保護香港的當下利益和長遠發展,但部分本地居民指責港府的遣返既不人道,也不合法。九龍商會指港府不該執行遣返,而應尋求聯合國的協助。長洲鄉事委員會和惠州同鄉會也對事件深表關注,期望港府採取寬大措施。71個註冊社團的5名代表與華民政務司麥道軻會面,請求港府暫時收容「難民」,不要把他們遣回內地。不過,也有部分工商業機構認同港府的行動,認為阻止大量非法入境者是明智之舉,縱然他們同時也呼籲國際社會的援助。

圖:資料圖片

港府的另一措施同樣引起爭議:大批在邊境和新界其他地區被捕的偷渡者遭遣返,成功抵達市區的卻獲准居留和申領香港身份證。「大逃亡」期間,6萬名內地非法入境者因此得以留在香港。黃紹倫和鄭宏泰認為,港府藉此「輸入」大批滿足當時「密集式」工業發展所需的勞動力:能夠逃避拘捕,到達市區的多為年青力壯者;而對經濟建設助益不大的老弱之輩則多已在邊境被捕和遭遣返,令人口不致過多。如此的「傾斜」政策引起新界鄉村領袖的不滿。這不但因為港府對內地偷渡者持「雙重標準」,而且措施給人一種新界遭歧視的感覺。新界領袖因而要求港府同等對待所有非法入境者,元朗屏山鄉事委員會更要求港府簽發身份證予新界被捕者。鄉議局作為連繫港府和新界地區的重要機構,其主席陳日新與新界民政署署長區歲樂(John Aserappa)會面,要求港府澄清對於新界被捕非法入境者的政策,並且給予他們身份證。雖然區歲樂在書面回覆中強調不會為新界被捕者簽發身份證,但自從鄉議局作出抗議後,在新界鄉村被警察拘捕的偷渡者開始減少。

上文節選並改編自《從救濟到融合——香港政府的「中國難民政策」(1945-1980)》

《從救濟到融合——香港政府的「中國難民政策」(1945-1980)》

作者:黃耀忠

出版社:三聯書店

出版時間:2020年1月

原文鏈接:http://www.orangenews.hk/culture/system/2020/03/27/010144190.shtml

责任编辑:ppyyange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