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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下周三議DQ陳淑莊邵家臻
作者:戴合聲   來源:香港商報    2019-11-14 12:48
曾參與非法「佔中」的反對派議員陳淑莊及邵家臻,早前被法庭宣判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立,刑期都超過1個月。

 

參與違法「佔中」的泛暴派陳淑莊和邵家臻,均被判監八個月,梁君彥批准動議DQ兩人議席。大公報

【識港網訊】曾參與非法「佔中」的反對派議員陳淑莊及邵家臻,早前被法庭宣判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立,刑期都超過1個月。民建聯議員黃定光、工聯會議員黃國健早前根據《議事規則》,分別動議解除陳淑莊、邵家臻的議員職務。兩項動議已在日前獲得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批准,並已排在下周三(20日)立法會大會的會議議程討論。

公民黨議員陳淑莊、社福界議員邵家臻於2014年曾參與非法「佔領中環」行動,2人都被控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同樣被判處刑期監禁8個月。

2人佔中案分別判監8月

根據《基本法》第79(6)條,立法會議員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內或區外被判犯有刑事罪行,判處監禁一個月以上,若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可解除其職務。而根據《議事規則》第49(b)條,有關議案是根據基本法第79(6)條動議,議案是不得修正。

參與違法「佔中」的陳淑莊,早前受審後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兩罪罪成,但考慮到她仍需在三個月內完成30次電療,故判監8個月但准緩刑兩年。至於同樣參與違法「佔中」的邵家臻,早前受審後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兩罪罪成,被判入獄8個月,刑期同時執行。10月初完成服刑,重返議會。

黃定光黃國健動議獲批准

民建聯進出口界議員黃定光動議解除陳淑莊的議員職務;工聯會議員黃國健則動議解除邵家臻的議員職務。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於日前批准2人的動議。據立法會網頁顯示,動議已列在下周三立法會大會的議程之一,屬於議員議案環節。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表示支持有關動議,指出議員提出相關動議是必須的,因為陳淑莊與邵家臻被判監超過三個月,立法者居然知法犯法,打擊議會的莊嚴性。以往立法會曾解除詹培忠的議員資格,各黨各派都贊成,因為這是維護立法會的權威,以及對法治的堅持。「其身不正,何以正人?」違法達義根本是有損立法會的形象。雖然現階段要通過相關議案並不容易,但他希望各黨派都要就事件表態,要一起捍衛議會的尊嚴。

若不計梁君彥,現時建制派議員共有42名,如果25位反對派議員全數出席會議,料上述動議難以通過。其實,較早前也有建制派議員因為熱血公民議員鄭松泰倒插國旗,而提出譴責動議,不過最後因為未能獲三分二議員的支持而遭否決。

關注組籲確保區選安全

過去幾日全港陷入更暴力的動亂,選舉公平關注組昨日發出緊急聲明,形容香港已變成「暴亂之都」。還有10天區議會便要投票,關注組擔心政府未能制止暴亂,又不能提供安全保障下,仍硬推區選「11.24」上馬。強烈要求政府先平暴、後區選,確保選舉安全、公道。

聲明指出,近幾日全港陷入暴亂,是自6月9日以來持續5個月的社會暴亂再加劇升級,全港市民都人心惶惶、不可終日,人身安全和言論自由都沒有保障,無論上學、上班、做生意、探訪親友、求醫問藥,只要一出門,就不知橫禍何時降臨。全港市民都已驚惶生活在「戰地」之中,人身安全和自由都被剝奪,毫無保障,如何能安全及有秩序區選?

 

近期暴力破壞情況越趨激烈,蒙面暴徒縱火屢見不鮮,嚴重影響區議會候選人進行拉票活動,選舉公平關注組希望政府先止暴後區選。資料圖片

暴徒縱火刑毀傷人變本加厲

聲明又說,近日暴亂已無分晝夜進行,道路交通被反覆堵塞,隧道和交通設施被反覆破壞,巴士和學校學童小巴被襲;地鐵被暴徒縱火、浸水、砸爛;東鐵、輕鐵路軌被破壞及行駛中列車被搗毀;有市民被淋電油放火謀殺;有市民被鏹水彈、油漆彈、石灰粉恐襲受傷;有市民被圍毆至重傷;有警員被搶槍、圍毆;商舖、銀行、食肆、議員辦公室、地區服務處被縱火、搗毀、搶掠、破壞。這些都是市民身處在水深火熱的慘象,是繼何君堯議員和執勤警員被暴徒恐怖施襲企圖謀殺後,再變本加厲的施暴破壞,香港已變成「暴亂之都」。

候選人拉票活動備受威脅

聲明續指出,全港區議會建制派候選人在黑暴的街頭上,面對死亡的威脅下進行競選拉票活動;特區政府卻未能提供安全可靠的保障,警方也分身不下,並對特區政府沒有為區選帶來安全環境的新措施、新方案感失望!

還有10天,區議會便要投票,聲明最後指出,特區政府當務之急是先制止暴亂,讓社會回復和平、安定、理性、有序,人們可以恢復正常生活,這才是當務之急。關注組強烈要求政府先平暴、後區選,以確保選舉安全、公道。

责任编辑:sy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