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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徒極端手段破壞燈柱 司法淪為擺設
2019-08-27 15:24
香港8月24日觀塘區的遊行示威中,部分暴徒行至常悅道時,對智慧燈柱採取用自帶電鋸鋸斷底座、繼而用繩索拉倒、剪爛內部電線、用火槍燒毀內部設備方式進行破壞,導致現場共有20支燈柱被毀,損失估計約280萬港元。

【識港網訊】香港8月24日觀塘區的遊行示威中,部分暴徒行至常悅道時,對智慧燈柱採取用自帶電鋸鋸斷底座、繼而用繩索拉倒、剪爛內部電線、用火槍燒毀內部設備方式進行破壞,導致現場共有20支燈柱被毀,損失估計約280萬港元。

攜帶電鋸、繩索、火槍等各種破壞工具,早就把攻擊目標鎖定為智慧燈柱,對價值不菲的公共設施大肆破壞,無疑是蓄謀已久的激進暴力行為。在光天化日之下用極端暴力手段破壞公物,其行為的嚴重程度遠遠超出一般的違法。

按照香港現行《刑事罪行條例》,摧毀或毀壞財產,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暴徒故意毀壞價值昂貴的智慧燈杆,已經滑向了犯罪的深淵。

懷疑智慧燈杆侵犯隱私,就能將它毀於一旦嗎?對這個問題,特區政府已經多番作出澄清,闡明智慧燈柱不涉及人臉識別功能,也沒有侵犯個人隱私,涉及隱私的功能已經停用,現在只用於收集交通、氣象等城市資料,推動智慧城市發展。但一些示威者卻閉目塞聽,把政府的耐心解釋當成「耳旁風」,借破壞公物逞一時之快、發洩私憤。

在5G、雲計算、大資料、物聯網、人工智慧等新技術發展得風起雲湧之際,為了推動智慧城市建設,許多城市都會投入使用先進的新生代產品。把所有智慧型產品都視為侵犯個人隱私的洪水猛獸,這是愚蠢無知。一些暴徒聲稱「智慧燈柱會侵犯個人隱私」,無非是拿「個人隱私」作幌子,為自己的極端暴力行為尋找「遮羞布」和減輕罪責的託辭,這也反映出暴徒們既倡狂又狡詐的真面目。

6月份以來,兩個多月的香港亂局中,一些暴徒圍攻警署、打砸縱火、胡作非為。以8月21日在西鐵元朗站舉行的非法集會為例,示威者嚴重破壞元朗站的出入閘機、滅火器、垃圾桶、消防水管等公共設施。

肆意破壞公物,攪亂了香港人的正常生活,吞噬著香港人的幸福感。香港的諸多公共設施出現了流血的傷口,而一些極端暴力分子暫時逍遙法外、放聲獰笑!

正如在香港工作生活了30多年的英國人彼得7月2日站在受損嚴重的香港立法會大樓門口接受美聯社採訪時所說,如果在英國、美國等「方民主國家」,示威者這樣做,他們面對的將是真正的子彈,而非橡膠子彈。對付暴徒的極端行為,香港警方等有關方面強力介入才是最好的遏制辦法。

善惡到頭終有報,綱紀法度振乾坤。8月24日深夜,特區政府發言人深夜發文表明態度——特區政府對示威者的破壞及暴力行為予以強烈譴責,警方將嚴正追究所有違法行為。這意味著,肆意破壞公物、破壞城市的示威者,在將來被調查清楚之後一定會受到法律追懲。「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無論說得有多麼冠冕堂皇,一旦作奸犯科,就難逃法網。

值得注意的是,在近期被曝出逃離香港的禍港頭目或激進示威者中,有一些就是曾經在香港粗帶頭破壞公物的分子。警方抓緊拘捕,司法機構嚴正審判,才能讓破壞公物的暴徒們得到應有的懲罰!

责任编辑:leid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