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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父母官”
作者:秋風   來源:識港網    2019-04-08 17:16

幾次談到關於“父母官”這一稱呼的文章,在電視上在現實中也常常見到聽到一些地方領導豪邁地自言作為“父母官”要怎麼怎麼。“父母官”作為口頭禪千百年來流傳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舞臺上,父母官戴烏紗,穿蟒袍、前呼後擁,“肅靜回避”,威風凜凜,更是人們司空見慣的典型形象。

“父母”與“官”有什麼關係,為何要扯在一塊,成為專有名詞並具有非常廣泛的社會和歷史影響?打開《辭源》,“父母官”注解為“舊時對地方官的稱呼。多指縣令”。據清朝幹隆年間著名考據家錢大聽考證“父母官之稱,宋初已有矣。”“父母官”可謂源遠流長,至明代尤為盛。史書記載,明朝官們不僅被稱父母,還隨著權勢升格為祖父母、曾祖父母。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說“父母官”不由令人想起可親可敬的嚴父慈母來。父母對兒女千般呵護、萬般疼愛,從孩子吃的、穿的、用的、到受教育、找工作,結婚生孩子,無不操勞奔波、費盡心血。“可憐天下父母心”,父母對於兒女的關心愛護,無私奉獻,是何等偉大!所以,一聽到“父母官”,心裏不禁將做官的與為人父母者反復去比較了一番,想想,如果地方各級的“父母官”真的都能像父母那樣,“愛民如子”,那該多好啊!那是老百姓之大幸大福矣!然而,現實並非像想像那樣詩情畫意:正如錢大聽說的,“雖天下無不愛子之父母,而卻有不愛百姓之官,甚至假其勢、以態殘暴,苟有人心者,能無顧名而慚且悔乎!”在中國漫長的歷史上,有多少被稱為“父母”的地方官僚,又何曾不是這樣!

“父母官”,既然是父母,那就是一家之長,家長有家長的尊嚴和權威。當“家長”的,不搞家長制、一言堂,不說了算,怎麼能樹立家長的威信?老幼尊卑、上下有別,當“家長”的可以隨心所欲、頤指氣使、指手劃腳、獨斷專行。作“兒女”的稍有不從,就吹鬍子瞪眼睛拍桌子,叫天罵娘,甚至“家法”懲治,誰叫我是“父母官”,父母的話你敢不聽?古語雲,“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你不聽我的話,敢有異議敢作違抗,就是大逆不道,天地不容!什麼幹部能上能下,胡扯!你見過哪家的父母兒女可以搞民主選舉輪流做莊的?為人“子女”者,則要溫順聽話,畢恭畢敬,孝順父母:“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唯父命是從,這樣才是好孩子。否則,就是叛逆。地方官僚稱為“父母官”,原來有這麼多妙處,難怪自古至今,“父母官”一說能百傳不衰,流行於世。

古往今來,地方官為何熱衷於作“父母”?一部《官場現形記》早已把官場的醜陋惡習揭得淋漓盡致。做官容易,當父母難。為人父母者都深知當父母的艱辛,而當官的都如清代彭養歐在《黑藉冤魂》中所言:“其實名利雙收,三百六十行生意,再沒有強如做官的了。”如此看來,當官的比作父母要強上千萬倍。當官稱“父母”,不過是為了抬高輩份,享受當“父母”的尊位權益罷了。只是“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火到豬頭爛、錢到公事辦”之類的“父母官”,正如顧炎武所痛斥的明朝數十萬青吏“皆虎狼也”一樣,讓這些虎狼之官為黎民百姓的“父母”,天下蒼生的淒慘命運那就可想而知了。

有人說,“父母官”一說是封建社會的產物,不宜再提,提不提“父母官”一詞並無關要緊,要緊的是看你的官怎麼去當,倘若臉上貼著“公僕”的金牌,卻騎在“主人”的頭上手揮“家長制”的大棒,就是你不叫“父母官”,改稱孫子官”也是令人驚然的。其實,即使喚地方領導作“父母官”也不是未曾不可,我們不是常有“人民是我們的衣食父母”的說法嗎?倘若真的能視人民作父母,給自己的父母當服務的官,如果真的有這樣的“父母官”,則國家幸甚、民眾幸甚。

199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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