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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與技術
作者:秋風   來源:識港網    2019-04-08 16:53

應邀參加一個畫展,其中有一幅數十米長卷,從展館的西頭一直掛到東頭,看到最後留下的是虎頭蛇尾的遺憾。

由此,想起了不久前報載某青年書畫家花費三年多時間用中國書畫形式將我國古代四大名著搬上一萬多米的書畫長卷,這項被稱之為“世界末工程”計畫明年“竣工”。近年來,在社會上出現的雙手健全卻以腳指夾筆、嘴巴含筆、“氣功”作書畫,把金陵十二釵和唐詩三百首刻在米粒和發絲上等“藝術”。假日與著名藝術家田原先生閒談,言及此事,田老頗有同感,大歎人心不古,藝風日下,即席作《一字長蛇陣》漫畫贈我配文,以示憤慈。

說實在,這類“藝術家”為了標新立異,追求“驚人”的表現形式而忽略了表現內涵。許多內容雷同重複,平淡無味,缺少或根本就沒有什麼藝術價值,某些製作手法更像走江湖耍猴子那樣嘩眾取寵。所以,如果稱之為藝術,那倒不如說它是一種技術更確切些。

技術永遠不能代替藝術。藝術的創作和技術的製作決不僅僅是技法上的差異,更重要的是文化精神和藝術觀念上的差異,中國書畫藝術是一種“反映生命的藝術”(宗白華語),是藝術家通過點與線、色與光、筆墨與紙帛等材料工具綜合表現的藝術形式,用以表達自己對社會、對人生,以現實的感受和情思,給人帶來美的享受。不論是書畫、雕塑,還是音樂、影視,不同藝術有不同的表現形式,藝術家在進行創作時儘量讓人們能最大限度和方便地欣賞到藝術之美。這是一條尊重藝術創作規律,也是尊重觀眾、聽眾的“正道”。動輒就寫幾十米的長卷,在近百平方米的白布上用掃把寫個“龍”字或“壽”字:在米粒或發絲上刻上詩詞圖畫,沒有顯微鏡恐怕見不到它的真面目。這類“藝術”並不是常人能欣賞得到的。“藝術家”們為了取得轟動效應,偏激地追求形式上的特別,而忽略了所表‘現的內容,出現了淺薄的作風,像田老所諷刺的《一字長蛇陣》之類空洞無物的笑話來。

耐著性子費盡心機湊夠百只雞千條魚的百米千米長卷,能花一年或更長時間將別人的著作抄錄一遍,這些固然是常人難以勝為之事,但卻未免有工匠之嫌,費力未必討好。倒不如尊重藝術創作規律,另起爐灶烹飪出更適合自己的藝術佳餚來。早在六十多年前,魯迅先生對這類雜耍型的“藝術”就有如此精闢的論述,“在方寸象牙版上刻一篇《蘭亭序》,至今還有“藝術品”之稱,但倘將這掛在萬里長城的牆頭,或供在雲岡的丈八佛像的足下,它就渺得看不見了,即使熱心者竭力指點,也不過令觀者生一種滑稽之感。”(《小品文的危機》)藝術就是藝術,再出色再新奇的技術與書畫藝術的意義和效果完全是兩碼事。如果將這種茶餘飯後消遣性的製作技術當作“藝術”,不單是對藝術的不恭,簡直是對藝術聖潔的踐踏。當然,如果是借此來圖名謀利,那就另當別論了。

1996年11月

责任编辑:wu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