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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明日起全面恢復回港易
作者:何潔霞   來源:香港經濟導報    2021-09-07 18:44
特首林鄭月娥聯同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於今天(9月7日)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記者會。

【識港網訊】特首林鄭月娥聯同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於今天(9月7日)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記者會。她宣佈,明日(9月8日0時)起全面恢復適用於內地和澳門的香港居民的回港易計劃。她表示,港府8月初因應內地疫情,暫停廣東省以外的回港易計劃,但內地已長時間沒有輸入病例,認為可以較放心恢復計劃。如果內地有地區被列為中高風險,計劃就不適用,目前暫被列為中高風險的地區有6個。同時, 林鄭亦宣佈,適用於內地和澳門的非香港居民的來港易計劃,將於本月15日正式推出,深圳灣口岸和港珠澳大橋口岸每日各有1000個名額。

嚴格外防輸入是為早日和內地通關創造條件

林鄭表示,香港繼續採取嚴格外防輸入策略。本港由8月1日到9月5日,從高風險返回港人士中有116宗確診,均為抵達香港後在機場或者在特定檢疫酒店發現感染。她說,這顯示外圍狀況非常嚴峻,必然會有輸入個案出現,不過這亦顯示香港的嚴格措施可以成功阻止感染個案進入社區,而嚴格的外防輸入是為早日和內地通關創造條件,強調和內地免檢疫往來是大眾市民和商界普遍願望。

林鄭又表示,116宗輸入個案中,68宗已經接種疫苗。不過,她指出,前述時間段中抵港人士超過3.4萬人,接種疫苗,以比例計算,每1000人中,已經打針人士2.8人確診,而未打針人士中,6.1人確診,所以打針還是可以保護到自己。

另外,林鄭亦表示,本月20日將開放竹篙灣檢疫中心800個單位,供抵港外傭檢疫,開放前一個星期將可供預約,每天房價不會超過500元,政務司長李家超稍後會實地視察,並公佈詳情。

前海深港合作區擴大7倍 為港經濟提供更大動力

林鄭說,國務院昨日公佈《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將前海合作區範圍由14.92平方公里擴展至120.56平方公里,而前海深港合作區擴大7倍後,面積相當於個半港島,相信發展將令香港的腹地更大,往後一定為專業服務提供者提供更多機遇,亦為香港經濟提供更大動力,特區政府必定會積極、主動、進取參與。

她指,前海10多年的定位已面向香港,利用香港專業服務優勢令前海成為示範區,已有超過1.15萬家港企在前海落戶,也有青年創業基地,中央亦有推出方便措施,方便香港專業人士進入前海。

而對於國務院公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林鄭認為,港珠澳大橋拉近香港和橫琴的距離,而香港和珠海機場亦將會進入全面合作階段,相信橫琴發展亦能為香港帶來很多機遇,希望香港專業人士和青年也多了解。

區議員本周起分批宣誓

林鄭又公布,委任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為區議員宣誓監誓人,今日將發出邀請信,分四批邀請現任區議員宣誓。首批會安排港島區區議員宣誓,將於本周五(9月10日)在北角社區會堂進行儀式。

她表示,區議員收到邀請信後若拒絕出席宣誓儀式,將會喪失區議員身份;而邀請信會詳細列出宣誓儀式的要求,包括要面向國旗和區旗宣讀誓言、衣著要莊重等等。

她又說,監誓人不會即時公布宣誓是否有效,會稍後盡快通知結果,若宣誓有問題,會有機會容許有關區議員申述,監誓人可尋求法律意見去判斷,若判定宣誓無效,有關區議員會即時撤銷資格。

她表示,根據新修訂的法例,公職人員必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若有違反宣誓行為,監誓人可轉介至相關執法機關跟進,未能依法宣誓人士將即時喪失擔任該公職資格。

她稱,現屆區議會原本479名議員,但不少已自動請辭,截至9月4日下午6時,有260人自動辭職,8人因其他理由包括拘禁、離港等被取消資格,現時剩下211名區議員需要宣誓。

被問到會否追討宣誓無效區議員的薪酬,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指,區議員的薪酬安排根據酬津指引處理,如喪失區議員資格,會即日起停止發放酬金、津貼及開支償還款項,如過往有不符合酬津指引或與區議會無關工作開支不會獲償還。

他續指,如果宣誓人當日故意明顯拒絕作出誓言,會按照條例考慮是否取消其區議員資格。他形容宣誓安排簡單直接,倘區議員符合宣誓要求,當局毋須再尋求法律意見,希望可即日公布符合資格議員,強調只要“平生不做虧心事,半夜敲門也不驚”。

不應自稱公民社會一員而不守法

林鄭回應支聯會表示不會按警方要求提交資料,她表示,任何人如果公開宣稱不會依法行事,都不可自稱為公民社會組織,而警方國安處是按《香港國安法》要求組織提交資料,最終有無違法,所有證據都會在法庭呈現,依法辦事。

她強烈譴責有人認為身為公民社會一員,就不必守法的觀念完全錯誤,指有法律界人士鼓吹錯誤觀念,誤導青年違法,強調公民社會要有依法精神,不能再鼓吹違法達義等觀念。 警方國安處日前指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提供組織資料是正常運作。

對於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撰文指,如果民主黨禁止黨員參選或會違反《香港國安法》,林鄭指,《香港國安法》列明若有人意圖影響和破壞選舉屬違法,須依法辦事,視乎法律和證據。

她又指,特區政府和中央並非要求在政治體系內“搞清一色”,不同立場以及對政府具批判性的人士,也可參與選舉,但必須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要求。

责任编辑:sy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