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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延唐英傑案至明日下午3時判刑
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2021-07-29 19:41
首宗被控干犯香港國安法的被告唐英傑,早前被裁定1項煽動分裂國家罪以及1項恐怖活動罪罪成。案件押至今(29日)早10時處理求情及判刑。

 

唐英傑(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

【識港網訊】首宗被控干犯香港國安法的被告唐英傑,早前被裁定1項煽動分裂國家罪以及1項恐怖活動罪罪成。案件押至今(29日)早10時處理求情及判刑。在聽取求情之後,法官延至明日下午3時判刑。
報稱待應的24歲被告唐英傑,於去年7月1日在香港由東區海底隧道至灣仔謝斐道和柯布連道交界一帶,駕駛插有「港獨」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越3道警方防線,撞傷3名警員。他被控1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1項恐怖活動罪,以及1項屬恐怖活動交替控罪的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及陳嘉信3位法官組成的審判庭,7月27日在高等法院裁定被告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2罪罪成。

责任编辑:syq